主要国家及集团NDC的特征
发布时间:2020-06-04   信息来源:《应对气候变化国家研究进展报告2019》


NDC是《巴黎协定》核心机制之一,是最终实现全球长期目标的“国家贡献+全球盘点”序贯累进机制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NDC最大的特征是自主性和渐进性,即依据缔约方自身的发展阶段和具体国情,自主决定未来一个时期的贡献目标和实现方式,同时参考较为宽泛的通用导则和全球盘点提供的总体信息,不断修正、更新并序贯提出下一阶段提高力度的贡献方案。自2015年年初开始,缔约方陆续向《公约》秘书处提交NDC。截至2018年年底,已有193个国家和组织提交了165份NDC,涵盖全球总排放量的99%。其中,欧盟28国(包括英国)共同提交一份NDC;附件一国家均提交了NDC:148个非附件一国家提交了NDC,占非附件一国家总数的96%。

在165份NDC中,126个国家(77%)提出了具体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大多数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为相对照常情景减排目标(65%)或相对基准年减排目标(26%)。其他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形式包括累积排放减排目标(如南非等)、排放强度减排目标(如中国和印度等)和峰值目标(如中国和新加坡)。所有提出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NDC均覆盖能源部门,但对其他部门的覆盖不一。发达国家NDC均为全经济范围的目标。而发展中国家的NDC很多仅覆盖一个或者几个部门,有些只覆盖某部门下面的几个子部门。

发达国家的NDC均包括全部温室气体,绝大部分国家的NDC包括二氧化碳,大部分国家的NDC包括甲烷(CH4)和氧化亚氮(N2O)。绝大部分包含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NDC参考了IPCC指南,但具体使用的指南仍有差异,约有1/3的国家参考了不止一种IPCC指南。另外各国使用的增温潜势(GWP、GTP)也有差异。尽管超过70%的国家将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 LULUCF)的核算纳入减排目标中,但只有少数国家提及了核算参考指南。近50%提出温室气体减排日标的国家表示愿意参与国际市场机制。在165份NDC中,有140份NDC提出了适应行动,其中99份NDC由非洲和亚太发展中国家提出,占比超过70%。有些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国家和温室气体排放量较少的小国家等,提出本国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会优先考虑适应行动。各国的适应行动主要包括全面评估本国气候脆弱性、评估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损失、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居民生活设施、加强国内设施的抗灾能力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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