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碳排放交易试点启动
发布时间:2013-12-26


2013年12月26日,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这是继深圳、上海、北京、广东之后,第五个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城市。

2013年2月,天津市发布了《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2013年12月,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的原则、适用范围和主管部门,并对碳排放检测报告与核查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天津市建立了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采用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设计不同情景,估算设定排放总量目标,结合行业的排放控制目标,设定年排放总量目标。初步估算,天津市配额总量占全市排放总量的50%~60%.天津市将钢铁、化工、电力热力、石化、油气开采五大重点排放行业和2009年以来年排放超过20000t 以上的企业纳入交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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