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沙谈判
11月11日至2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9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9次缔约方会议正在华沙举行。本次会议的目的是为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峰会确定时间表,并将为新协议的谈判奠定基础。各国希望能在巴黎峰会中达成新的协议,延续2009年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签订的协议。
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围绕正式条约的谈判虽然失败,但是最终达成一系列不具限制性的承诺——《哥本哈根协议》,为直到2020年的减排量进行了指导。但是,该协议模糊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的差别。1997年在日本京都举行的《公约》缔约方第3次大会通过的《京都议定书》为发达国家设立强制减排目标,但是发展中国家没有此类义务。
自那时以来,各国谈判代表致力于如何建构一个新的框架协议,能够包含所有国家的气候承诺。在华沙大会第一阶段中,与会各方就全球气候新协议、发达国家气候资金落实和损失损害机制建立等议题进行了探讨。
华沙谈判主要分成两条主线。一条主线聚焦于新协议的结构体系。新协议将于哥本哈根承诺失效后,即在2020年生效。另一条主线将寻找加强巩固从现在到2020年的减排承诺的方法,以便增加机会将全球变暖限制在比工业化以前温度高2摄氏度的水平上。
例如,欧盟提出了一个多阶段过程:对于2020年之后的气候行动的承诺,将于明年通过,然后经由一个国际性评估确定这些承诺与各国和科学评估匹配得如何。最后,相关协议将于2015年的巴黎会议上签署。另外,通过让各国自愿提出自己的气候承诺,并以此进行对照,希望那些目标“较温和的”国家能够因“惭愧”而加强目标。欧盟还提议对2020年以前的承诺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