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0   信息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1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文件 沪 环 气 〔 2022 〕 166 号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 上海市区级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方案 》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为全面常态化推进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 加强碳排放 精细化管理 , 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 , 我局制定了 《 上海市区级温 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方案 》。 现印发给你们 , 请遵照执行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9 月 27 日 — 2 — 上海市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方案 区级温室气体清单是各区开展碳减排工作的基础 。 为标准 化 、 常态化开展本市区级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 , 持续提升温室 气体清单编制水平与数据质量 , 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 , 特制定本 工作方案 。 一 、 工作目标 2022 年 , 推动各区启动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 2023 年 , 构建稳定高效的工作机制 , 全面建立区级温室气体清单并逐 年更新 , 准确掌握各行政辖区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 为碳排放精细 化管理提供扎实基础 。 二 、 工作原则 ( 一 ) 确保数据来源准确可靠 , 提升数据质量 根据上海市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技术指引及各领域技术 规范规定的统计口径 , 结合本 行政辖区实际情况 , 扎实做好清单 数据收集 、 校核确认等工作 。 做好编制全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 , 确保清单数据来源可靠 、 全面准确 , 报告完整规范 。 ( 二 ) 夯实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基础 , 推动清单编制协同高效 建立区级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库 , 强化温室气体排放基础 数据积累 , 完善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统计体系 。 推动大气污染物源 排放清单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协同编制 , 打通工作机制和数据基 — 3 — 础 , 提高工作效率 。 ( 三 ) 加强工作统筹 , 强化清单数据应用 注重编制结果的研究与应用 , 为减排路径研究 、 政策制定等 方面提供数据支撑 。 强化清单在低碳示范创建 、 减污降碳协同工 作以及更精细尺度 ( 街道 /镇 、 园区 、 建筑等 ) 温室气体排放管 理中的应用 。 加 强温室气体数据与生态环境数据融合 , 推进大气 污染治理和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协同 。 三 、 工作内容 ( 一 ) 年度清单编制与更新 各区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上年度本行政管辖区能源活动 、 工业生产过程 、 农业活动 、 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 、 废弃物处理等 五大领域排放的二氧化碳 ( CO 2)、 甲烷 ( CH 4)、 氧化亚氮 ( N 2O )、 氢氟碳化物 ( HFCs )、 全氟化碳 ( PFCs ) 和六氟化硫 ( SF 6) 等 六种温室气体清单 , 形成区级温室气体清单总报告和五个领域的 分 领域报告 。 ( 二 ) 建立清单基础信息库 做好清单文档 、 成果 、 相关支撑资料的电子化存档 。 有条件 的区可利用 信息化手段做好基础信息的收集 、 清单成果产出等 。 ( 三 ) 清单特色工作与管理应用探索 1. 建立更小尺度的温室气体清单 。 参照相关技术文件要求 对园区 、 社区所在街镇 、 建筑等进行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 为推进 — 4 — 具体温室气体减排工作提供抓手 。 2. 拓展核算内容 。 能源活动领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电 力热力分行业核算 , 工业生产过程领域可开展水泥生产过程 、 钢 铁生产过程 、 硝酸生产过程 、 电力设备生产过程 、 半导体生产过 程以外的其他工业生产过程排放核算 , 并将相关结果作为信息项 报送 。 3. 鼓励大气污染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协同 。 积极 推进编制协同 , 探索管理应用协同机制 , 为全市减污降碳协同增 效提供案例 。 四 、 进度安排 ( 一 ) 启动阶段 ( 每年 6 月 ) 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要求 , 组织开 展专题培训 。 ( 二 ) 编制阶段 ( 每年 7-9 月 ) 各区应本着既遵循规范 、 又探索创新 , 既全面系统 、 又重点 突出的原则开展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 全面收集编制所需各领 域相关活动水平数据 , 开展研究 、 分析和测算 , 对数据的完整性 、 准确性进行论证 , 完成总报告和五大领域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初稿 。 有条件的区开展街镇 、 园区等更精细尺度的清单编制 , 加 强经验总结 。 ( 三 ) 评审阶 段 ( 每年 10 -11 月 ) — 5 — 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开展的规范性和数据质量进行全面联合评审 。 各区根据专家反馈 建议 , 完善工作流程 , 对错漏之处予以修正 。 五 、 材料提交要求 ( 一 ) 材料清单 区级年度温室气体清单总报告 、 分领域报告 , 以及相关数据 支撑材料 , 特色工作总结 ( 可选 )。 ( 二 ) 节点要求 2023 年 9 月底前 , 各区提交 2022 年 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初稿及相关支撑材料 ; 2023 年 11 月底前 , 各区提交 2022 年 区 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终稿材料 。 2024 年起 , 开展年度区级清单 常态化编制 , 各区须于 每年 11 月底前 提交上一年度区级温室气 体排放清单相关材料 。 ( 三 ) 提交要求 盖章纸质版材料 1 份 , 提交至市生态环境局 , 电子版材料提 交至邮箱 ( sh_greenhousegases@163.com )。 六 、 保障措施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生态环境局要高度重视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 落实专 门负责人员 , 确保清单编制按时保质完成 。 加强与发改 、 经信 、 公安 、 住建 、 交通 、 农业 、 水务 、 统计 、 绿化市容等部门 , 供电 、 — 6 — 供气等单位的配合协作 , 调动行业协会 、 研究机构等各方力量 。 市生态环境局组建工作专家组 , 负责对清单编制工作开展专业咨 询和评审 。 ( 二 ) 强化能力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定期组织开展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培训 。 参 与清单编制工作的单位 、 第三方机构 、 专家等应参加统一组织的 专项业务培训 , 充分了解和掌握编制原则 、 流程和技术方法等要 求 , 切实提升清单编制相关工作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 。 ( 三 ) 严格保密要求 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涉及面广 , 敏感性强 , 数据保密性要 求较高 。 参与清单编制工作的有关部门 、 单位 、 第三方机构和个 人要严格执行保密要求 , 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编制过程中的清单数 据和相关信息 。 ( 四 ) 落实经费保障 各区生态环境局可自行组织或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区 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 安排属 地政府财政预算支持清单编制工作 顺利开展 。 ( 五 ) 持续跟踪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进行跟踪监督 , 建立区级 温室气体 清单编制常态化交流机制 , 总结推广优秀经验 做法 , 优化工作流程 , 完善技术规范 , 切实提升清单质量 。 信息公开属性 : 主动 公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 2 年 9 月 2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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